违规销售!聊城9个项目开发企业被通报
13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鸿庆置业冷链一期等9个项目销售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通报指出,近期,在对市城区在售开发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鸿庆置业冷链一期等9个项目销售场所未按要求进行公示,问题如下:
一、鸿庆置业冷链-期项目
1.楼盘信息表公示不规范,未公示资金监管、备案及销售动态情况;
2.车位公示图不规范,未明确标注人防车位;
3.《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致广大购房者的告知书》《就购房认筹金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公示不规范;
4.销售人员没有编号,销售人员信息公示不规范;
5.销售现场未公示合同文本审核律师姓名,执业证书。
二、新鹏都绿岛项目
1.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已过期;
2.楼盘信息表公示不规范,未公示销售动态情况,16号楼未标注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
3.在售楼盘资金监管账号公示不全面;
4.现场销售人员信息未按要求公示。
三、鑫昌金水湾项目
1.销售现场车位公示图不规范;
2.《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致广大购房者的告知书》《就购房认筹金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公示不规范;
3.销售人员没有编号,销售人员信息公示不规范。
四、星光云创中心项目
销售现场未按照要求公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公寓项目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
五、尚东理想城项目
展示样板间交付标准标注不明确。
六、隆兴泰和园项目
楼盘信息表销售状态更新不及时。
七、现代农机农资国际商城项目
1.项目宣传名称(昌华盛达商贸城)与预售证不一致;
2.车位图未按要求公示;
3.楼盘信息表未按要求公示。
八、金柱水城悦府项目
楼盘信息表销售状态更新不及时。
九、民生城市之尊项目
规划图未按照原图1:1尺寸公示,未达到公示效果。
通报指出,现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聊建字()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通知》(聊建字()3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暫行办法》(鲁建房字()37号),决定对上述9个项目开发企业违规销售行为进行通报;要求上述9个项目开发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止项目商品房网签备案活动;对山东鸿庆置业有限公司扣除年度信用10分、山东省聊城市新鹏都置业有限公司扣除年度信用15分、山东聊城鑫昌置业有限公司扣除年度信用10分;对山东聊城星洲置业有限公司、聊城市东越置业有限公司、聊城隆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沃尔德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金柱集团有限公司、聊城民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扣除年度信用5分;对聊城市东越置业有限公司和聊城民润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进行关联惩戒,分别对山东聊城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民生置业有限公司扣除年度信用2.5分、2.5分。
大运快评
守法经营,应该是企业最基础的责任
有一句广告词在房产企业的宣传海报使用频率很高,这句话就是——责任房企。
每个企业都愿意给老百姓留下一个“责任企业”的好名声,而且也做了很多的实事,比如热心公益活动,慰问孤寡老人,捐助贫困儿童,赞助体育赛事等等。但是,作为一家真正“有责任”的企业,“守法经营”应该是最基础的责任。
本次被通报的聊城房企多达九家,其中不乏在聊城深耕多年的知名房产公司,这样的企业应该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不知法的可能性不大,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才是最大的不负责任,希望相关通报和处罚能促使企业吸取教训,“保证质量,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责任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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