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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分享活动于年9月20日晚在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举行。由通辽广播电视台推荐,通辽市委宣传部选送的《蒙古马》荣获广播剧类“五个一工程”奖,另外我市选送的《慈祥的额吉》荣获蒙古语歌曲类“五个一工程”奖;《传说中的绿岛》荣获蒙古文图书类“五个一工程”奖。三个作品主创人员在分享活动现场领奖。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于年4月正式启动,期间百余位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部作品进行了三轮评审,历经三个月时间,又经集中研究、公示等程序,最终决定对78部作品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对四个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对两部作品授予“特别奖”。其中优秀作品奖涵盖戏剧、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舞蹈、蒙汉文图书7个部分。
什么是“五个一工程”?
“五个一工程”,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举办的评选活动。
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上一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分部委,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这五个方面是: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或电影)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文艺类),一部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一部好电影。并对组织这些精神产品生产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部队有关部门,授予组织工作奖。对获奖单位与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年度起,将一首好歌和一部好的广播剧列入评选范围,“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不变。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每五年举行两届,迄今为止,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内蒙古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已连续组织了14届,推出了一大批文艺精品,培养了一大批文艺人才,形成了涵盖文艺创作引导、扶持、奖励等系统完善的机制体系。当前,“五个一工程”已经成为文艺界的一面旗帜和社会公认的文化品牌,对繁荣我区文艺事业、推动民族文化大区向民族文化强区跨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卓然
通辽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