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绿岛风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8月12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之各上级机构银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