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又现天价海鲜自带九斤螃蟹加工费要

大家对于38一只的青岛大虾事件应该还没有忘记吧,年10月4日,据青岛交通广播FM报道,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称点菜时已向老板确认过“海捕大虾”是38元一份,结果结账时变成是38元一只,余元。经游客报警之后,买单多。当时这件事闹的沸沸扬扬,大家对青岛的载客印象使得人们不敢或者少去青岛旅游,因此青岛作为海岛旅游业一瞬间大幅下滑。

这几年为了提高青岛的游客数量,青岛政府也是做了很多事,拍“好客山东”广告片,多次找媒体报道物价局已整治饭店大排档的漫天要价行为。这两年青岛旅游业刚刚有些复苏的迹象。可是就在昨天又有网友爆出自己作为青岛人在青岛吃顿饭也被宰了。具体怎么回事儿我们一起往下看。

九天前青岛籍顾客赵女士发朋友圈吐糟自己作为青岛人在青岛也被宰了。具体经过记者采访到了赵女士。

赵女士说前几天有朋友从外地过来青岛游玩,为表地主之谊自己就买了螃蟹去看朋友,二人寻着记忆中的路线找了一家海边海鲜馆,点了一桌子的海鲜准备把酒言欢,谁知结账的时候出了个幺蛾子,自己带去的螃蟹就是简单的用葱姜炒了一下,加工费一斤元,自己带去九斤就要被收取元的加工费。

后老赵女士找了老板好说歹说,说青岛人带着人去你这样弄的青岛人很没面子,最终看在都是青岛人的面子上,收了元加工费。赵女士说这要是外地人就得乖乖认栽了。

针对这件事记者电话连线了青岛黄岛区物价局刘先生,刘先生表示老板这样做的意思,主要目的是不让人带东西来。一个呢饭店本身有这个菜,还有一个呢你万一吃出问题,饭店更没法处理,主要出于这个目的,刘先生也表示这个价格确实太高了。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物价局曾到涉事海鲜馆进行调查,首先要求饭店必须标好价出来,还必须客人签字同意才可以。

目前涉事酒店已对加工费明码标价。

对此记者也联系到了饭店老板本人,青岛黄岛区绿岛湾海鲜馆老板赵先生。他说以后这种事尽量不再发生,这也算是一次教训,以后记住了。

物价局刘先生最后说自己目前这边还调查问题还没汇总,但是局长已经说了,要带着老板去青岛找到客人把这个钱退还给人家,当面给人家赔礼道歉。

目前该饭店也因加工费未明码标价,责令停业整顿!

怎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些宰人事件?还是处罚太轻、监管部门平时缺失检查。其实每一次旅游宰客事件,考验的不是经营者,而是管理者!捂不住了才处理一下的挠痒痒做法只能姑息养奸,给自己留下更多隐患。还有饭店加工9斤螃蟹收元,如果是明码标价该如何处理?明码标价不能成为商家漫天要价、宰客坑人的挡箭牌,物价局针对加工费应该出一些相对应的文字法规来规范商家的收取加工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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