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频道2月1日电证监会网站显示,从事室内通风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绿岛风)此次IPO审核将于2月2日上会,发审委多次问询的背后,招股书中若干信息仍是疑点重重。
员工信息披露遮遮掩掩为哪般
绿岛风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于年10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年至年期间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至年度,绿岛风营收分别为2.95亿元、3.85亿元、4.30亿元,研发费用分别为万元、.22万元、.95万元,研发费用所占营收比例为3.15%、3.30%、3.11%。同时披露年公司总人数人,其中技术人员为人,所占同期员工总数比达10.99%。
虽然研发投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所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的标准,年度科研技术人员占比也达到了“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标准,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同时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而公司招股书中恰恰未披露员工学历构成。
此外,招股书中对年和年度员工构成情况也未披露。
多次产品质量曝光情况涉隐瞒
招股书披露,年1月9日,台山市市监局向绿岛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字〔〕25号),认定其年8月9日至10日生产的落地扇机械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但鉴于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召回不合格产品,台山市市监局对其从轻处罚如下:罚款元(与涉案货值相同),没收不合格产品台,没收违法所得.25元,并责令其停产不合格产品。
但公开信息显示,除此之外,绿岛风尚存在多次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且有产品因不合格被撤销了强制认证证书。
(1)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年电风扇产品(网售)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结果的通告》(年第38号),认定绿岛风型号为“FE-40C85WV~50Hzmm”的强力扇的不合格检测项目为“1.器具缺少功率、频率;2.稳定性10°翻倒;3.标志和说明”,由认证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撤销了绿岛风该型号产品的强制认证证书。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2)年12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通报,抽查了8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电风扇产品,其中1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绿岛风生产的所谓“合格产品”落地扇被认定“机械强度”不合格。
(图片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3)年5月,江门市市场监管局